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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兵制

中国宋朝重建统一的封建政权,南方经济发展较快,北和西北地区民族矛盾转趋激烈。1127年后,金兵继续南下,宋政权偏安江左。北宋和南宋的军事制度有许多不同之处,但总的是吸取晚唐、五代军阀割据的教训,皇帝加强集权,削弱大将兵权,以文臣御武事;集中大量财力、物力,供养大批招募来的军队,募兵制始终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。

北宋时期 皇帝直接掌握军队的建置、调动和指挥大权。其下兵权三分:枢密掌兵籍、虎符,三衙管诸军,率臣主兵柄,各有分守。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,直接秉承皇帝旨意,调发全国军队,掌军国机务、兵防、边备、戎马之政令,以及侍卫诸班值,内外禁兵招募、阅试、迁补、屯戍、赏罚之事,设有枢密使、副使等。三衙即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,分统全国禁兵和厢兵,各设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、都虞侯等,地位低于枢密院长官。,枢密院与三衙分握发兵权和管兵权,互相牵制。率臣在平时统领同驻一地的各司军队,即同驻一地的军队平时要受三衙和率臣双重统辖。战时,军队受枢密院调发,由皇帝临时派遣统帅,给以都部署、招讨使等头衔,率兵出征,事已则罢。这样就使兵将分离,将不专兵。此外,还设有兵部,只掌管仪仗、武举和选募军兵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