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尹文子》 ,旧列名家,今本仅一卷,分《大道》上下两篇,语录与故事混杂,各段自成起讫。上篇论述形名理论,下篇论述治国之道,可以看作是形名理论的实际运用。其思想特征承继老子自然之道的思想,糅合法家、儒家,以法于道而为仁义礼乐的根据,变自然法则为与法相联系的社会法则。自道以至名,由名而至法,上承老子,下启荀子、韩非。《尹文子》的形名论思想,为研究中国逻辑思想史者所重视,其对语言的指称性与内涵等关系的思考,,颇值得玩味。文章善于运用寓言说理,虽然不如白马非马有名,但是却很有趣味,其中讲一个人,给儿子取名盗和殴,结果挨了一顿打。抛开让人犹如雾里看花般的道、名、形,看看古人的调皮之处,也是一得。
主要版本有明《子汇》本、《诸子集成》本。新注本有历时熙的《尹文子简注》。
大道无形,称器有名。名也者,正形者也。形正由名,则名不可差。故仲尼云「必也正名乎!名不正,则言不顺」也。大道不称,众有必名。生于不称,则群形自得其方圆。名生于方圆,则众名得其所称也。大道治者,则名、法、儒、墨自废。以名、法、儒、墨治者,则不得离道。老子曰:「道者万物之奥,善人之宝,不善人之所宝。」是道治者,谓之善人;藉名、法、儒、墨者,谓之不善人。善人之与不善人,名分日离,不待审察而得也。道不足以治则用法,,法不足以治则用术,术不足以治则用权,权不足以治则用势。势用则反权,权用则反术,术用则反法,法用则反道,道用则无为而自治。故穷则徼终,徼终则反始。始终相袭,无穷极也。
有形者必有名,有名者未必有形。形而不名,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。名而不可,不寻名以检其差。故亦有名以检形,形以定名。名以定事,事以检名。察其所以然,则形名之与事物,无所隐其理矣。
名有三科,法有四呈。一曰命物之名,方圆白黑是也;二曰毁誉之名,善恶贵贱是也;三曰况谓之名,贤愚爱憎是也。一曰不变之法,君臣上下是也;二曰齐俗之法,能鄙同异是也;三曰治众之法,庆赏刑罚是也;四曰平准之法,律度权量是也。术者,人君之所密用,群下不可妄窥;势者,制法之利器,群下不可妄为。人君有术而使群下得窥,非术之奥者;有势而使群下得为,非势之重者。大要在乎先正名分,使不相侵杂。然后术可秘,势可专。名者,,名形者也;形者,应名者也。然形非正名也,名非正形也。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。不可相乱,亦不可相无。无名,故大道无称;有名,故名以正形。今万物具存,不以名正之,则乱;万名具列,不以形应之,则乖。故形名者,不可不正也。善名命善,恶名命恶。故善有善名,恶有恶名。圣贤仁智,命善者也;顽嚚凶愚,命恶者也。今即圣贤仁智之名,以求圣贤仁智之实,未之或尽也。即顽嚚凶愚之名,以求顽嚚凶愚之实;亦未或尽也。使善恶尽然有分,,虽未能尽物之实,犹不患其差也。故曰:名不可不辨也。名称者,别彼此而检虚实者也。自古至今,莫不用此而得,用彼而失。失者,由名分混;得者,由名分察。今亲贤而疏不肖,赏善而罚恶。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,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。我之与彼,又复一名,名之察者也。名贤不肖为亲疏,名善恶为赏罚,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,名之混者也。故曰:名称者,不可不察也。语曰「好牛」,又曰,不可不察也。好则物之通称,牛则物之定形,以通称随定形,,不可穷极者也。设复言「好马」,则复连于马矣,则好所通无方也。设复言「好人」,则彼属于人矣。则「好非人,人非好」也。则「好牛」、「好马」、「好人」之名自离矣。故曰:名分不可相乱也。五色、五声、五臭、五味,凡四类,自然存焉天地之间,而不期为人用。人必用之。终身各有好恶,而不能辨其名分。名宜属彼,分宜属我。我爱白而憎黑,韵商而舍徵,好膻而恶焦,嗜甘而逆苦。白黑、商徵、膻焦、甘苦,彼之名也;爱憎、韵舍、好恶、,嗜逆,我之分也。定此名分,则万事不乱也。故人以「度」审长短,以「量」受少多,以「衡」平轻重,以「律」均清浊,以「名」稽虚实,以「法」定治乱,以简治烦惑,以易御险难。万事皆归于一。百度皆准于法。归一者,简之至;准法者,易之极。如此则顽嚚聋瞽,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。
天下万事,不可备能,责其备能于一人,则贤圣其犹病诸。设一人能备天下之事,则左右前后之宜、远近迟疾之间,必有不兼者焉。苟有不兼,于治阙矣。全治而无阙者,大小、多少,各当其分;农商工仕,不易其业。老农、长商、习工、旧仕,莫不存焉。则处上者何事哉?故有理而无益于治者,君子弗言;有能而无益于事者,君子弗为。君子非乐有言,有益于治,不得不言。君子非乐有为,有益于事,不得不为。故所言者不出于名法权术,所为者不出于农稼军陈,,周务而已。故明主任之。治外之理,小人之所必言;事外之能,小人之所必为。小人亦知言有损于治,而不能不言;小人亦知能有损于事,而不能不为。故所言者极于儒墨是非之辨,所为者极于坚伪偏抗之行,求名而已。故明主诛之。故古语曰:「不知无害为君子,知之无损为小人。工匠不能,无害于巧;君子不知,无害于治。」此言信矣。为善使人不能得从,此独善也;为巧使人不能得为,此独巧也;未尽善巧之理。为善与众行之,为巧与众能之,,此善之善者,巧之巧者也。故所贵圣人之治,不贵其独治,贵其能与众共治也;所贵工倕之巧,不贵其独巧,贵其能与众共巧也。今世之人,行欲独贤,事欲独能,辨欲出群,勇欲绝众。独行之贤,不足以成化;独能之事,不足以周务;出群之辨,不可为户说;绝众之勇,不可与征陈。凡此四者,乱之所由生。是以圣人任道以夷其险,立法以理其差。使贤愚不相弃,能鄙不相遗。能鄙不相遗,则能鄙齐功;贤愚不相弃,则贤愚等虑。此至治之术也。
名定则物不竞,分明则私不行。物不竞,非无心;由名定,故无所措其心。私不行,非无欲;由分明,故无所措其欲。然则心欲人人有之,而得同于无心无欲者,制之有道也。田骈曰:天下之士,莫肯处其门庭、臣其妻子,必游宦诸侯之朝者,利引之也。游于诸侯之朝,皆志为卿大夫而不拟于诸侯者,名限之也。彭蒙曰:「雉兔在野,众人逐之,分未定也;鸡豕满市,莫有志者,分定故也。物奢则仁智相屈,分定则贪鄙不争。」圆者之转,非能转而转,,不得不转也;方者之止,非能止而止,不得不止也。因圆之自转,使不得止;因方之自止,使不得转。何苦物之失分?故因贤者之有用,使不得不用;因愚者之无用,使不得用。用与不用,皆非我也。因彼可用与不可用而自得其用也。自得其用,奚患物之乱乎?物皆不能自能,不知自知。智非能智而智,愚非能愚而愚,好非能好而好,丑非能丑而丑。夫不能自能,不知自知,则智好何所贵?愚丑何所贱?则智不能得夸愚,好不能得嗤丑,此为得之道也。,道行于世,则贫贱者不怨,富贵者不骄,愚弱者不慑,智勇者不陵,定于分也;法行于世,则贫贱者不敢怨富贵,富贵者不敢陵贫贱,愚弱者不敢冀智勇,智勇者不敢鄙愚弱。此法之不及道也。
世之所贵,同而贵之,谓之俗;世之所用,同而用之,谓之物。苟违于人,俗所不与;苟忮于众,俗所共去。故人心皆殊,而为行若一;所好各异,而资用必同。此俗之所齐,物之所饰。故所齐不可不慎,所饰不可不择。昔齐桓好衣紫,阖境不鬻异采;楚庄爱细腰,一国皆有饥色。上之所以率下,乃治乱之所由也。故俗苟沴,必为法以矫之;物苟溢,必立制以检之。累于俗、饰于物者,不可与为治矣。昔晋国苦奢,文公以俭矫之,乃衣不重帛,食不兼肉。,无几时,国人皆大布之衣,脱粟之饭。越王句践谋报吴,欲人之勇,路逢怒蛙而轼之。比及数年,民无长幼,临敌虽汤火不避。居上者之难,如此之验。圣王知民情之易动,故作乐以和之,制礼以节之。在下者不得用其私,故礼乐独行。礼乐独行,则私欲寝废;私欲寝废,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。若使遭贤则治,遭愚则乱,是治乱属于贤愚,不系于礼乐。是圣人之术与圣主而俱没,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,则乱多而治寡。乱多而治寡,则贤无所贵,愚无所贱矣。,处名位,虽不肖,不患物不亲己;在贫贱,不患物不疏己。亲疏系乎势利,不系于不肖与仁贤也。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,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。今天地之间,不肖实众,仁贤实寡。趋利之情,不肖特厚。廉耻之情,仁贤偏多。今以礼义招仁贤,所得仁贤者,万不一焉;以名利招不肖,所得不肖者,触地是焉。故曰:礼义成君子,君子未必须礼义;名利治小人,小人不可无名利。
庆赏刑罚,君事也;守职效能,臣业也。君料功黜陟,故有庆赏刑罚;臣各慎所任,故有守职效能。君不可与臣业,臣不可侵君事。上下不相侵与,谓之名正。名正而法顺也。接万物使分,别海内使不杂。见侮不辱,见推不矜,禁暴息兵,救世之斗。此仁君之德,可以为主矣。守职分使不乱,慎所任而无私。饥饱一心,毁誉同虑,赏亦不忘,罚亦不怨。此居下之节,可为人臣矣。
世有因名以得实,亦有因名以失实。宣王好射,说人之谓己能用强也,其实所用不过三石。以示左右,左右皆引试之,中关而止。皆曰:「不下九石,非大王孰能用是?」宣王说之。然则宣王用不过三石,而终身自以为九石。三石,实也,九石,名也,宣王悦其名而丧其实。齐有黄公者,好谦卑。有二女,皆国色。以其美也,常谦辞毁之,以为丑恶,丑恶之名远布,年过而一国无聘者。卫有鳏夫,失时冒娶之,果国色。然后曰:「黄公好谦,故毁其子不姝美。,」于是争礼之,亦国色也。国色,实也;丑恶,名也。此违名而得实矣。楚人担山雉者,路人问:「何鸟也?」担雉者欺之曰:「凤皇也。」路人曰:「我闻有凤皇,今直见之,汝贩之乎?」曰:「然。」则十金,弗与。请加倍,乃与之将。欲献楚王,经宿而鸟死。路人不遑惜金,惟恨不得以献楚王。国人传之,咸以为真凰皇,贵,欲以献之。遂闻楚王,王感其欲献于己,召而厚赐之,过于买鸟之金十倍。魏田父有耕于野者,得宝玉径尺,弗知其玉也,,以告邻人。邻人阴欲图之,谓之曰:「怪石也,畜之弗利其家,弗如复之。」田父虽疑,犹录以归,置于庑下。其夜玉明光照一室,田父称家大怖,复以告邻人。曰:「此怪之征,遄弃,殃可销。」于是遽而弃于远野。邻人无何,盗之以献魏王。魏王召玉工相之,玉工望之再拜而立:「敢贺王,王得此天下之宝,臣未尝见。」王问价,玉工曰:「此无价以当之,五城之都,仅可一观。」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,长食上大夫禄。
凡天下万里皆有是非,吾所不敢诬。是者常是,非者常非,亦吾所信。然是虽常是,有时而不用;非虽常非,有时而必行。故用是而失,有矣;行非而得,有矣。是非之理不同,而更兴废,翻为我用,则是非焉在哉?观尧、舜、汤、武之成,或顺或逆,得时则昌;桀、纣、幽、厉之败,或是或非,失时则亡。五伯之主亦然。宋公以楚人战于泓,公子目夷曰:「楚众我寡,请其未悉济而击之。」宋公曰:「不可,吾闻不鼓不成列。寡人虽亡之余,不敢行也。,」战败,楚人执宋公。齐人弑襄公,立公孙无知。召忽、夷吾奉公子纠奔鲁,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。既而无知被杀,二公子争国。纠,宜立者也。小白先入,故齐人立之。既而使鲁人杀纠,召忽死之,征夷吾以为相。晋文公为骊姬之谮,出亡十九年,惠公卒,赂秦以求反国,杀怀公子而自立。彼一君正而不免于执,二君不正,霸业遂焉。己是而举世非之,则不知己之是;己非而举世是之,亦不知己之非。然则是非随众贾而为正,非己所独了。则犯众者为非,,顺众者为是。故人君处权乘势,处所是之地,则人所不得非也。居则物尊之,动则物从之,言则物诚之,行则物则之,所以居物上、御群下也。国乱有三事:年饥民散,无食以聚之则乱;治国无法,则乱;有法而不能用,则乱。有食以聚民,有法而能行,国不治,未之有也。
仁、义、礼、乐、名、法、刑、赏,凡此八者,五帝、三王治世之术也。故仁以道之,义以宜之,礼以行之,乐以和之,名以正之,法以齐之,刑以威之,赏以劝之。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,亦所以生偏私;义者所以立节行,亦所以成华伪;礼者所以行恭谨,亦所以生惰慢;乐者所以和情志,亦所以生淫放;名者所以正尊卑,亦所以生矜篡;法者所以齐众异,亦所以生乖分;刑者所以威不服,亦所以生陵暴;赏者所以劝忠能,亦所以生鄙争。凡此八术,,无隐于人而常存于世,非自显于尧、汤之时,非自逃于桀、纣之朝。用得其道,则天下治;用失其道,则天下乱。过此而往,虽弥纶天地,笼络万品,治道之外,非群生所养挹,圣人措而不言也。
凡国之存亡有六征:有衰国,有乱国,有亡国,有昌国,有强国,有治国。所谓乱亡之国者,凶虐残暴不与焉;所谓强治之国者,威力仁义不与焉。君年长,多妾媵,少子孙,疏宗族,衰国也;君宠臣,臣爱君,公法废,私政行,乱国也;国贫小,家富大,君权轻,臣势重,亡国也。凡此三征,不待凶虐残暴而后弱也,虽曰见存,吾必谓之亡者也。内无专宠,外无近习,支庶繁字,长幼不乱,昌国也;农桑以时,仓廪充实,兵甲劲利,封疆修理,强国也;,上不胜其下,下不犯其上,上下不相胜犯,故禁令行,人人无私,虽经险易而国不可侵,治国也。凡此三征,不待威力仁义而后强,虽曰见弱,吾必谓之存者也。
治主之兴,必有所先诛。先诛者,非谓盗,非谓奸。此二恶者,一时之大害,非乱政之本也。乱政之本下侵上之权,臣用君之术,心不畏时之禁,行不轨时之法,此大乱之道也。孔丘摄鲁,相七日而诛少正卯。门人进问曰:「天少正卯,鲁之闻人也。夫子为政而先诛,得无失乎?」孔子曰:「居,吾语汝其故。人有恶者五,而窃盗奸私不与焉。一曰心达而险,二曰行僻而坚,三曰言伪而辩,四曰强记而博,五曰顺非而泽。此五者,有一于人,则不免君子之诛。,而少正卯兼有之,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,言谈足以饰邪荧众,强记足以反是独立。此小人雄桀也,不可不诛也。是以汤诛尹谐,文王诛潘正,太公诛华士,管仲诛付里乙,子产诛邓析、史付。此六子者,异世而同心,不可不诛也。诗曰:『忧心悄悄,愠于群小。』小人成群,斯足畏也。语曰:『佞辨可以荧惑鬼神。』曰:『鬼神聪明正直,孰曰荧惑者?』曰:「鬼神诚不受荧惑,此尤佞辨之巧,靡不入也。夫佞辨者虽不能荧惑鬼神,荧惑人明矣。探人之心,,度人之欲,顺人之嗜好而不敢逆,纳人于邪恶而求其利。人喜闻己之美也,善能扬之;恶闻己之过也,善能饰之。得之于眉睫之间,承之于言行之先。世俗之人,闻誉则悦,闻毁则戚。此众人之大情;有同己则喜,异己则怒,此人之大情。故佞人善为誉者也,善顺从者也。人言是亦是之,人言非亦非之,从人之所爱,随人之所憎。故明君虽能纳正直,未必亲正直;虽能远佞人,未必能疏佞人。故舜、禹者,以能不用佞人,亦未必憎佞人。语曰:『佞辨惑物,,舜、禹不能得憎。』不可不察也。语曰:『恶紫之夺朱,恶利口之覆邦家。』斯言足畏而终身莫悟,危亡继踵焉。」
《老子》曰:「以政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。」政者,名法是也。以名法治国,万物所不能乱。奇者,权术是也。以权术用兵,万物所不能敌。凡能用名法权术而矫抑残暴之情,则己无事焉。己无事则得天下矣。故失治则任法,失法则任兵,以求无事,不以取强。取强,则柔者反能服之。《老子》曰:「民不畏死,如何以死惧之。」凡民之不畏死,由刑罚过。刑罚过,则民不赖其生。生无所赖,视君之威末如也。刑罚中则民畏死,畏死,由生之可乐也。,知生之可乐,故可以死惧之。此人君之所宜执,臣下之所宜慎。
田子读书,曰:「尧时太平。」宋子曰:「圣人之治,以致此乎?」彭蒙在侧,越次答曰:「圣法之治以至此,非圣人之治也。」宋子曰:「圣人与圣法何以异?」彭蒙曰:「子之乱名甚矣。圣人者,自己出也;圣法者,自理出也。理出于己,己非理也;己能出理,理非己也。故圣人之治,独治者也。圣法之治,则无不治矣。此万世之利,惟圣人能该之。」宋子犹惑。质于田子。田子曰:「蒙之言然。」庄里丈人字长子曰「盗」,少子曰「殴」。盗出行,,其父在后追,呼之曰「盗,盗」。吏闻因缚之。其父呼「殴」,喻吏遽而声不转,但言「殴,殴」,吏因殴之,几殪。康衢长者字僮曰善搏,字犬曰善噬,宾客不过其门者三年。长者怪而问之,乃实对。于是改之,宾客复往。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,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,周人怀璞谓郑贾曰:「欲买璞乎?」郑贾曰:「欲之。」出其璞,视之,乃鼠也。因谢不取。田子曰:「人皆自为而不能为人,故君人者之使人,使其自为用,而不使为我用。」魏下先生曰:,「善哉田子之言。古者君之使臣,求不私爱于己,求显忠于己。而居官者必能临陈者,必勇禄赏之所劝,名法之所齐。不出于己心,不利于己身。语曰:『禄薄者不可与经乱,赏轻者不可与入难。』此处上者所宜慎者也。」
父之于子也,令有必行者,有必不行者。「去贵妻,卖爱妾」,此令必行者也。因曰:「汝无敢恨,汝无敢思。」令必不行者也。故为人上者,必慎所令。
凡人富则不羡爵禄,贫则不畏刑罚。不羡爵禄者,自足于已也;不畏刑罚者,不赖存身也。二者为国之所甚而不知防之之术,故令不行而禁不止。若使令不行而禁不止,则无以为治。无以为治,是人君虚临其国,徒君其民,危乱可立而待矣。今使由爵禄而后富,则人必争尽力于其君矣;由刑罚而后贫,则人咸畏罪而从善矣。故古之为国者,无使民自贫富,贫富皆由于君,则君专所制,民知所归矣。
贫则怨人,贱则怨时,而莫有自怨者,此人情之大趣也。然则不可以此是人情之大趣而一概非之,亦有可矜者焉,不可不察也。今能同算钧而彼富我贫,能不怨则美矣,虽怨无所非也;才钧智同而彼贵我贱,能不怨则美矣,虽怨无所非也。其蔽在于不知乘权藉势之异,而惟曰智能之同,是不达之过。虽君子之邮,亦君子之怒也。人贫则怨人,富则骄人。怨人者,苦人之不禄施于己也,起于情所难安而不能安,犹可恕也;骄人者,无所苦而无故骄人,此情所易制而弗能制,,弗可恕矣。众人见贫贱则慢而疏之,见富贵则敬而亲之。贫贱者有请赇于己,疏之可也,未必损己而必疏之,以其无益于物之具故也;富贵者有施与于己,亲之可也,未必益己而必亲之,则彼不敢亲我矣。三者独立,无致亲致疏之所,人情终不能不以贫贱富贵易虑,故谓之大惑焉。穷独贫贱,治世之所共矜,乱世之所共侮。治世非为矜穷独贫贱而治,是治之一事也;乱世亦非侮穷独贫贱而乱,亦是乱之一事也。每事治则无乱,乱则无治。视夏商之盛、,夏商之衰,则其验也。贫贱之望富贵甚微,而富贵不能酬其甚微之望。夫富者之所恶,贫者之所美;贵者之所轻,贱者之所荣。然而弗酬,弗与同苦乐故也。虽弗酬之,于物弗伤。今万民之望人君,亦如贫贱之望富贵。其所望者,盖欲料长幼,平赋敛,时其饥寒,省其疾痛,赏罚不滥,使役以时,如此而已,则于人君弗损也。然而弗酬,弗与同劳逸故也。故为人君,不可弗与民同劳逸焉。故富贵者可不酬,贫贱者,人君不可不酬万民。不酬万民则万民之所不愿戴,,所不愿戴则君位替矣。危莫甚焉,祸莫大焉。
两智不能相使,两贵不能相临,两辨不能相屈,力均势敌故也。
专用聪明则功不成,专用晦昧则事必悖。一明一晦,众之所载。
尹文子见齐宣王,宣王叹国寡贤。尹文子曰:使国悉贤,孰处王下。王曰:国悉不肖,可乎?尹文子曰:国悉不肖,孰理王朝?王曰:贤与不肖皆无,可乎?尹文子曰:不然。有贤有不肖,故王尊于上,臣卑于下。进贤退不肖,所以有上下也。
以智力求者,喻如弈棋:进退取与、攻劫放舍,在我者也。
博者尽关塞之宜,得周通之路,而不能制齿之大小,在遇者也。
尧为天子,衣不重帛,食不兼味,土阶三尺,茅茨不剪。
凡数,十百千万亿,亿万千百十,皆起于一。推至亿亿,无差矣。
将战,有司读诰誓,三令五申之。既毕,然后即敌。
尧德化布于四海,仁惠被于苍生。
⑴魏:魏国,战国时诸侯国之一,都城在河南省开封市西北。田父:年老的农民。
⑵径尺:直径一尺。
⑶阴:暗中。图:图谋,谋取。
⑷畜:收藏,保留。
⑸复之:把宝玉放回原处。
⑹犹:还。录:取。
⑺庑:廊。
⑻称家:全家。怖:恐惧。
⑼遄:快,迅速。遄弃:赶快丢弃。
⑽销:去掉。
⑾遽:赶快。
⑿无何:没多久,不久。
⒀相:察看,鉴别。
⒁再拜:古人行礼的一种方式,跪拜两次。却:退。
⒂敢:谦词,有冒昧的意思。
⒃五城之都:泛指天下的名都。即以五城为价,才可以看上一眼。
⒄长食上大夫:永远享用上大夫的俸禄。
⒅尹 文:战国中期齐国思想家。齐宣王时在齐国都城临淄稷下学宫讲学。他强调名实一致和法治。
⒆《尹文子》:系战国时道家后学之作,大都是先秦人物故事、寓言小品,文简理丰,辞约而精,现存《尹文子》二篇,系先秦古书,分《大道上》《大道下》二篇,其大旨本黄老刑名家言,泛论大道无形,检形定名,以仁义礼乐名法刑赏为治世八术。
《尹文子》一书的真伪也历经许多讨论,20世纪初期有些学者据认为今本的《尹文子》全系伪托之作,但在1970到80年代间,已有学者认为书中材料在研究尹文思想时,大抵是可信的;90年代以后,伪书之说更受到全面的批驳。
〔古今异义〕
畜今常用义:畜养。文中古义:收藏,保留;如畜之弗利其家。 录今常用义:记载,抄写。文中古义:取,拿;如犹录以归。 敢今常用义:有勇气,有胆量。文中古义:谦词,有冒昧的意思;如敢贺大王得此天下之宝。 尝今常用义:动词,吃。文中古义:副词,曾经;如臣未尝见。食今常用义:吃。文中古义:享用,享受;如长食上大夫。
〔一词多义〕
径名词,直径;如得宝玉径尺。能以径寸之木,为宫室、器皿、人物。 名词,小路;如野径云俱黑,江船火独明。 副词,直接;如少时,一狼径去。 阴副词,暗中;如邻人阴欲图之。 名词,水的南面,山的北面;如指通豫南,达于汉阴。名词,阴天;如朝晖夕阴,气象万千。称chēng,形容词,全;如 田父称家大怖。chēng,动词,说,说是;如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。chèn,动词,相称,符合;如充乎天地之间,称其气之大小。, 征名词,征兆,迹象;如此怪之征。 动词,远行;如人不寐,将军白发征夫泪! 相动词,察看,鉴别;如魏王召玉工相之。 名词,古代官名,后指相国、丞相、宰相;如王侯将相宁有种乎?
〔词类活用〕
1. 形容词用如动词其夜玉明中的明原来是形容词,原意是明亮,这里用如动词,可译为发出光亮;该分句可译为那天夜里玉发出光亮。
2. 动词用如状语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中的立, 原意是站立,在句中作谓语动词赐的状语,可译为立刻、马上;该分句可译为魏王马上赐给献玉的人千金。
〔文言句式〕
1.判断句 此怪石也中的此是判断主语,怪石是判断谓语,也帮助判断;该分句可译为这是一块怪石。 此怪之征中的此是判断主语,怪之征是判断谓语;该分句可译为这就是怪石作怪的征兆。
2.省略句 省略主语 ①于是遽而弃于远野之前省略主语田父,即于是遽而弃于远野;该分句可译为于是农夫赶紧将那玉丢到很远的野外。②长食上大夫之前省略主语献玉者,即长食上大夫;该分句可译为永远享受上大夫一样的俸禄。省略宾语 ①以告邻人之中,介词以之后省略宾语之,代得到宝玉这件事,即以告邻人;该分句可译为将这事告诉了他的邻居。②置于庑下之中,动词置之后省略宾语之,代宝玉,即置于庑下;该分句可译为农夫把宝玉放在廊下。,省略介词①畜之弗利其家之中,动词利之后省略介词于,可译为对、对于,即畜之弗利其家;该分句可译为收藏它,不利于家人的。②以献魏王之中,动词献之后省略介词于,引出动作对象,即以献魏王;该分句可译为邻居将玉石献给了魏王。3.定语后置得宝玉径尺之中,径尺在句中作宾语宝玉的定语,定语后置,该句正常语序是得径尺宝玉;该分句可译为拣到一块直径有一尺的宝玉。
4.状语后置 魏田父有耕于野者之中,介词短语于野在句中作动词耕的状语,状语后置,该句正常语序是魏田父有于野耕者;该分句可译为魏国有个在野外耕作的农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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